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要求,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實現再制造產業規;、規范化發展,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于2013年3月21日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確定第二批再制造試點初選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發改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各地報送的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原則上同意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玉柴再制造工業(蘇州)有限公司、張家港富瑞特種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企業的實施方案,并確定為第二批再制造試點單位。
《通知》明確指出,對實現再制造試點實施方案各項工作目標的試點單位,經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審查確認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驗收申請。由發改委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驗收。對驗收通過的試點企業和產品,以公告形式對外發布。
《通知》特別要求,汽車零部件類的試點單位要結合原型新品生產,拓展舊件回收和再制造銷售的渠道;舊件回收體系類的試點單位要與行業協會和再制造試點單位建立密切聯系,探索適合國情的舊件信息平臺,在法律法規范圍內為再制造試點單位回收可再制造舊件;再制造專業技術服務和設備制造類的試點單位,要積極提升再制造技術,加強相關設備的產業化研發和制造。
《通知》重點聲明,再制造產品應按法律規定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制造產品。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應標識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發布的標志,其他類產品應當自行標注再制造標識,報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開。國家將繼續完善再制造標準體系,加強再制造舊件回收通用標準、再制造生產質量控制規范、發動機等重要零部件再制造標準等的制定。再制造領域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要通過開展技術指導、人員培訓、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大對試點單位的技術支持力度。國家支持有關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為再制造試點單位提供咨詢服務。
附件下載:第二批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試點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