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會同工信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組織實施的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工作在全國正式啟動。
“以舊換再”是指中國境內再制造產品購買者交回舊件并以置換價購買再制造產品的行為。國家按照置換價格(再制造產品銷售價格扣除舊件回收價格)的一定比例,通過推廣企業對消費者給予一次性補貼。
據悉,此次“以舊換再”的產品為汽車發動起和變速箱,由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行業的10家企業為試點單位,負責實施汽車發動機和變速箱再制造產品的“以舊換再”工作,涉及112個型號發動機和變速箱再制造產品。
于光介紹,再制造產品要能夠推廣必須滿足幾個條件,包括再制造產品質量達到原型新品標準、置換價格不超過原型新品的60%、再制造率達到65%以上、生產標準規范不低于國家標準等。而對于所回收舊件應具備的條件,一是舊件來源須為消費者自用等清晰可查來源,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并有相關證明;二是交回舊件需與回收推廣企業再制造試點驗收公告目錄公布產品的型號一致。
“這項政策的實施,是希望通過可觀的經濟補貼吸引消費者交回舊件”,于光認為,這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惠民政策。同時,他還指出,這有利于拓展舊件來源,擴大再制造產品影響,支持再制造產品市場推廣,實現再制造產業規;、規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