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實施方案》,啟動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試點。根據方案,今年以汽車發動機、變速箱等再制造產品為試點,以后視實施情況逐步擴大試點范圍。業內人士認為,在中國“以舊換再”恐遭遇市場推廣難題。
方案規定,對符合“以舊換再”推廣條件的再制造產品,中央財政按照其推廣置換價格(再制造產品銷售價格扣除舊件回收價格)的一定比例,通過試點企業對“以舊換再”再制造產品購買者給予一次性補貼,并設補貼上限。具體補貼比例、補貼上限和推廣補貼數量在“以舊換再”推廣企業資格公開征集公告中明確。中央財政對每類推廣再制造產品的補貼,原則上不超過五年。
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表示,現在機械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都很快,很多關鍵零部件經過改造后可以重新使用,既節約資源,也達到二次利用的目的。在國外二手車市場這種模式已被廣泛采用,預計將來在家電、汽車有很大發展潛力。
雖然業內對再制造產品“以舊換再”這種方式給予認可,但是市場人士認為短期內推行“以舊換再”仍面臨不小挑戰。
一家日系品牌4S店的服務經理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再制造的汽車零部件應該是二類或三類的汽車修理廠采用,4S店由于有廠家指定的惟一進貨渠道,因此再制造產品估計很難進入到4S店內銷售,除非將來二手車業務成為4S店主業。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以舊換再”實施過程中最大的難度是國內對該項目的接受程度非常有限,廠家為維持客戶的滿意度也不會輕易嘗試推廣“以舊換再”項目。
對此,北京一家汽車修理廠的負責人表示,目前再制造的產品主要還集中在輪胎或電子產品方面,如果政策上有所支持,修理廠也會引進一些再制造的零部件,但一定會跟消費者明示。而發動機和變速箱對汽車來說屬于非常關鍵的兩大部件,因此再制造的產品質量能否過關、與新產品相比,價格上能否具有絕對的優勢,這都將會成為該項目今后能否順利發展的重要因素。
名詞解釋
以舊換再:是指境內再制造產品購買者交回舊件并以置換價購買再制造產品的行為。再制造產品質保期不低于原型新品;產品扣除舊件后的置換價格不超過原型新品的60%;再制造率(按重量計)達到6%以上;質量規范應當執行不低于國家標準的生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