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对符合“以旧换再”推广条件的再制造产品,中央财政按照其推广置换价格(再制造产品销售价格扣除旧件回收价格)的一定比例,通过试点企业对“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并设补贴上限。中央财政对每类推广再制造产品的补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中国汽车行业资深专家贾新光分析,以前像发动机等一些汽车零件是不允许修复的,现在允许其经过改造后重新利用是一种合理的资源利用。在国外二手车市场的这种模式已被广泛采用。以旧换再的推广有利于提高报废车的收购价格,也会提高车主将报废车到正规企业拆解的数量。
沈阳某汽车服务商表示,“以旧换再”政策短期内推广有些难度。4S店的汽车零配件一般都是厂家指定的进货渠道,根本不会让二手零配件流入。客户看中的是质量,一旦在4S店推广“以旧换再”项目,很难被普通消费者接受。各大品牌商为了维护客户满意度,不会轻易尝试“以旧换再”项目。
沈阳某品牌汽车4S店服务总监表示,“推广‘以旧换再’项目,4S店须要看盈利点在哪,而且二手的零件质保如何保证,这些都还需研究。目前来看不会有4S店轻易推广。除非4S店以后有二手车业务,在店内进行明示,让消费者自愿选择,或者在一些小型的汽车修理厂采用。”
贾新光介绍,“以旧换再”项目的推广一定要克服很多因素,首先政策上要有大力支持,比如二手发动机的价格和新产品价格相比,一定要有绝对优势。除此之外,质量一定要过关,这就需要质检、车管部门等多部门合力进行监管把关。